关于印发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8 15:17:21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潭东、潭口镇,区直各部门,区属、驻区各单位:

现将《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蓉江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48


   

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现就开展赣州蓉江新区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高标准建设蓉江新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十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安全生产系统治理法治化、行业监管专业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本质安全机械自动化、防范管控智能化建设,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内容

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消防、特种设备、城市运行、旅游等十大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并逐一明确责任分工。

(一)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集中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尾矿库溃坝和边坡坍塌措施不到位;排土场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等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长期停产停建的矿山复工复产前验收程序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区经发局(安监)牵头,市矿产资源管理局直属分局、区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各镇(处)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化工项目联审联批机制,严格把好项目立项、选址、安全、环保准入关口,严格控制新建化工项目增速。集中整治未安装或擅自停用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或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辨识、管控措施不到位;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化工建设项目、化工企业生产经营不合法等问题。(区经发局(安监)牵头,区规划分局、住建局、环保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经开区消防大队、区工商局、各镇(处)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集中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及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门点无证经营、超许可经营、超量储存及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经营门点消防器材损坏或失效,经营门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经营门点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各镇(处)、区经发局(安监)牵头,区公安分局、工商局、执法分局、经开区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贸企业安全整治。集中整治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电器安全隐患等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有效防范工贸行业事故的发生。(区经发局(安监)牵头,区环保分局、质监分局、经开区消防大队、各镇(处)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安全整治。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铁路、校车等交通运输安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有效管控,及时排查和消除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交通基础设施、车辆动态监控监管、安全运行应急管理等工作。(区交警大队牵头,区经发局,社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人员密集、“三合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群租房、商场、学校、网吧、老旧住宅和在建工地等场所安全隐患,强化高风险场所火宅防控;加强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普及,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经开区消防大队牵头,区住建局、执法分局、社管局、经发局、公安分局、党群部、规划分局、工商局、质监分局、各镇(处)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执行不严格、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不合规、预防坍塌及高处坠落措施不到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情况。(区住建局牵头,区质监站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集中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努力解决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区质监分局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城市运行安全整治。集中整治功能区基础设施、通讯网络线路、商业综合体、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站场)、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地下管廊、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等安全问题。(区执法分局牵头,区交警大队、规划分局、住建局、产业招商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赣州开发区供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旅游安全整治。集中整治旅行社营业场所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旅行社服务网点人员、合同、业务、财务等各方面制度是否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设备是否齐全,广告宣传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经营范围或使用诱骗、欺诈性宣传语的情况,酒店宾馆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问题。(区产业招商局牵头,区社管局、工商局、经发局(交通)、经开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步骤

2018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完成每个阶段工作后可转段。

(一)动员排查阶段(“扫雷行动”)。(3月至4月)

1.全面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下发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执法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契机和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专项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和专业性,以及与公众个体安危的高度相关性。

2.全面辨识风险和查找隐患。各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送服务到基层、到企业,进行示范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与评估,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示范,使得风险辨识分级分得准、隐患排查查得实。

3.全面梳理建立档案。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风险类型,实行分类分级,严格措施,有效管控。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按标准确定隐患等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确定的隐患等级,按要求上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使之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实行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跟踪监督。

4.全面纳入线上管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登录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真实、完整填报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如实将所排查的隐患以及治理措施、销号情况在系统中登记,按照“两个15天”要求纳入动态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的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示、公告,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通过隐患排查识别风险并发现防控措施的不足,使风险辨识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良性互动、往复循环。  

5.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在自下而上地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基础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制定风险分级的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同时对员工进行风险管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清零行动”)。(5月至9月)

1.全面隐患清零。生产经营单位对自查和监管部门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快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精准发力,使隐患整改到位,隐患全面清零。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所负责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治理,对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在隐患清零过程中,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使排查出的隐患真正清零到位。

2.严格挂牌督办。对排查出来列入整改台账的安全隐患,要实行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归口,各行业分级管理。重大隐患由省安委会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其他隐患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预案“五到位”。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要认真组织监管监察执法,要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表检查,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防,确保安全。

3.严格“四个一律”。各有关部门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对发现的每一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五项措施”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监管;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4.严格“五个一批”。清零行动期间,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各有关部门必须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停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充分运用舆论工具,形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高压态势,使得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5.严格实施联合惩戒。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未开展全面排查、未开展“五个一”活动和未上线管理、未完成“一图、一牌、三清单”的,要纳入诚信管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将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又不积极实施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6.严格约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抓实各项工作。 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和事故多发的部门、单位、企业,区级层面将对其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通报;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调查问责。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

1.认真开展“回头看”。各有关部门对“扫雷”行动和“清零”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复查到位。

2.着力实行智能化管理。加强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推广应用,汇集大数据,形成安全生产一张网,横向至各行业领域全面推广使用,纵向延伸至乡镇全覆盖。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要牵头协调,加强指导,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对接。

3.引入安全文化管理体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体系建设活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从管理者到员工人人关注安全,关注自身安全、关注身边人的安全、关注集体的安全,形成为追求卓越的安全生产绩效而不断努力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领导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安委会统一领导和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运行机制,做到各负其责。

2.定期分析研判。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落实,每个阶段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地集中行动工作。

3.实行定期通报。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月分析、季通报、年总结等方式,将开展情况呈报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各牵头部门(单位)每月向区安委会报送一次集中整治情况报告。

4.及时报送信息。4月开始至专项整治结束,请各牵头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报送至区安委办,1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冯君,联系电话:8163073,邮箱:844655374@qq.com。 此项工作将纳入到2018年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请各牵头部门高度重视材料报送工作。

(二)强化检查督查

1.强化督查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考核。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30%,包括组织领导、动员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事故防范、信息报送。

(三)营造强劲声势

1.全面搞好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现场咨询等活动对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作用,积极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工作要求、工作进展,为专项行动造势。

2.用好正反典型。要推介典型事迹,曝光负面案例,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将重大隐患问题、先进典型、负面案例报与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集中在“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3.强化公众参与。鼓励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多种形式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政策。通过开展趣味竞赛、有奖问答等互动方式,提高公众的参与性。

(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1.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生产经营单位是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集中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对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责任制,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2.安全管理落实到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要求,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3.安全投入落实到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投入,建立健全工伤预防机制,做好工伤预防工作。

4.安全培训落实到位。制定培训计划,保证经费需求,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严格班前警示教育,实施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5.应急救援落实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演练等应急处置责任,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