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送审的碧玉南路、赣南大道搭设围挡项目(送审结算金额为243596.46元)已收悉。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081号)《赣州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01〕47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程序到位、资料齐备的原则,对该项目进行了结算评审。现将评审结果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结算价为188031.56元,核减55564.90元,并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结算审核报告。
二、请你单位根据评审确认的结算价,按有关规定办理结算和财务决算等手续。
特此批复。
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