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党政办公室>法规文件>其他有关文件

关于加强全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关于加强全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工作组)、区直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高效运行,结合我区实际,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门户网站是指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rjxq.ganzhou.gov.cn/);政务新媒体是指全区各镇(工作组)、各部门(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信、微博等第三方平台上注册并开设的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二、规范门户网站运行

除已开设的县政府门户网站外,区管委会各部门及各镇(工作组)、村(社区)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各部门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统一整合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中。

(一)栏目设置。1.子栏目设置。各镇(工作组)、各部门(单位)参照区级栏目规范下设子栏目,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五个栏目。2.专栏设置及维护。各镇(工作组)、各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需开设区级专栏的,需填写《赣州蓉江新区门户网站专栏开设审批单》,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区行政审批局提供技术支持,并向区党政办报备。专栏开设后,各部门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日常更新维护。

(二)栏目维护。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已开设的基础信息和重要领域信息栏目,各部门(单位)要按职责做好日常更新维护。

(三)栏目撤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专栏因阶段性工作结束或其他原因需关闭或撤销的,填写《赣州蓉江新区门户网站专栏关闭申请单》,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区行政审批局关闭,并向区党政办报备。

三、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和注销

(一)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开设、注销。各镇(工作组)、各部门(单位)拟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区党政办、区党工委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单位内设科(室)和个人,均不得作为政务新媒体的账号主体或认证主体。原则上一个单位在一个平台只开办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因无力维护等工作原因不再需要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可自行注销并向区党政办、区党工委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报备。

(二)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运维。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的部门(单位)须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做好本地本行业有关政务公开活动、政策文件及解读情况的宣传。各部门(单位)的政务新媒体账号除日常内容更新外,须保持互动功能畅通。

(三)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清理。区党政办、区党工委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将定期组织检查,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排查,重点检查维护不到位、信息来源少和长期不更新的“僵尸”政务新媒体及更新质量不高、关注度低的新媒体账号,责成累计被通报3次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主管部门按程序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

四、规范公开管理

(一)落实管理主责。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负责”要求,各镇(工作组)、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更新、互动类栏目及时解答、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复。要做好运维管理,严防安全、泄密事故和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现象发生。

(二)明确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应注重时效性。重要的会议活动、规范性文件等重要内容应在信息生成之日起7日内公开;政策解读文件应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财政预决算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应在规定时间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各子栏目及专栏信息应保持及时更新,确保更新高质高效。

(三)加强信息审核。严把内容关,只发布文件规定的与部门政务职能相关内容、本地本行业政务资讯内容。坚持公开信息先审后发原则,严格落实信息承办人初审初校、分管负责人二审二校、主要负责人终审终校的“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公民隐私信息。要严把政策关、文字关、内容关,切实加强信息文字审核,做到文字表述准确、坚决杜绝严重错敏字,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准确性,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误、出现负面舆情等问题。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员管理。区党政办、区行政审批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培训工作,并将保密教育和政务舆情风险意识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增强政务信息编发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具备较强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同时,加强人员及岗位管理。

(二)加强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切实守住网络安全底线;要加强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及使用终端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要加强日常监测,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程序转送相关部门办理;在加挂或链接新的功能或业务系统前,要开展测试,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应开展安全评估。

(三)加强监督管理。要按年度开展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评估工作,将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对更新质量不高、检查维护不到位等情况进行扣分,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赣州蓉江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