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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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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为蓉江新区管委会6个内设机构之一,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和实施财政年度计划,管理各项财政收入,统筹管理蓉江新区内的财政;负责抓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制定蓉江新区财政预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财务会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蓉江新区国有资产、会计事务、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查和监督蓉江新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负责与金融、保险机构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1.主要业务

办公室业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会务、文书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人事教育业务:承担局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党建业务:负责局机关的机关党建、群团、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和执纪审查工作。

④政府采购业务:拟订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管理全区政府购买服务业务;负责对全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检查监督及投诉受理。

2.对口单位

综合科对口的市财政局科室有办公室、机关党委、人教科、政府采购办、政策法规科。

(二)预算科

1.主要业务

①预算业务: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贯彻和拟定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和政策建议;负责编制、批复财政预算;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审核经费标准;会同审核专项资金安排;分析报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拟定市级与区级资金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市对区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②债务管理业务: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及监督职能;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及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等相关制度,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编制全区政府性债务的还本付息、偿还年度等相关计划;收集、统计、分析全区政府性债务的信息,掌握全区政府性债务的基本情况并及时进行债务风险的预警。

③综合业务: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区有关收入分配办法和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办法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工作。

2.对口单位

预算科对口的市财政局科室有预算科、预算编制科、债务管理科、综合科、监督评价科。

(三)国库科

1.主要业务

①国库业务:组织区级预算的执行,编制区级财政收支情况报表;负责区级预算内、外会计及财政专户会计的核算工作,负责联系金库并协调有关工作,办理区级预算的缴款、拨款和退库;审核预算管理一体化库款校验;负责审核报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等有关事宜;组织落实和拟定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办法,研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负责审核和汇总全区年度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土地供应收支管理。

②非税业务:根据中央、省、市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规定,拟定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立项调查和报批,收费项目的公布,非税收入项目的审验和年检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电子票证的管理;负责本级非税收入账户管理;负责全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稽查工作;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管理的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区非税收入决算工作。

③综合业务:负责全局财政系统运维、网络安全、办公设备管理及维护、承担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

2.对口单位

国库科对口的市财政局科室有国库科、非税局、信息中心、资金运行监管科、综合科。对口联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潭东税务所。

(四)经建科

1.主要业务

①基本建设业务:根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按有关规定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掌握项目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情况;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

②经济建设业务:协助研究制订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方案论证及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提出项目经费预算安排的建议;拟订本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的财务管理,按进度拨付工程资金;负责竣工工程项目的财务决算管理;负责联系管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

③征地拆迁业务:参与征地拆迁现场见证及房屋类别认定;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程序核拨征地拆迁资金及工作经费;管理征地拆迁资金台账。

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业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山水林田湖中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治理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

⑤综合业务: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办法,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

2.对口单位

经建科对口的区级单位有经济发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市政公用管理中心)、产业招商局、征收搬迁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市环境保护局蓉江新区分局、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消防救援工作组;对口的市财政局科室有经建科、基建科、资环科、综合科。

(五)国资金融科

1.主要业务

①金融业务:负责研究拟定区内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我区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区内企业上市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融资;承担指导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银行、信托、保险业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负责指导区内地方类金融机构的设立初审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配合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负责做好配合区内招商工作相关事宜。

②国资业务: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并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国有资产报告的有关工作;按规定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事项;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区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做好国有企业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引导企业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质量、效益、收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引导企业根据中央、省、市、区的战略目标,积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革等有关工作,审核各融资平台公司及国有企业的举债、融资事项,对举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2.对口单位

国资金融科对口的区级单位为区级国有企业,区内金融、保险机构;对口的市财政局科室有资产管理科、金融监管科;对口联系单位为市金融局、市国资委。

(六)社会事务保障科

1.主要业务

①教科文业务:负责文广新旅、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监督管理级教育资金

社保业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管理办法,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承担彩票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资金运行监管业务: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日常监管。

2.对口单位

社会事务保障科对口的区级单位有区党群工作部、区社管局(含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区卫生院及卫生服务中心)、区医保分中心、区养老服务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对口的市财政局科室有教科文科、社保科、综合科、资金运行监管科。

(七)行政事业科

1.主要业务

①行政政法业务:负责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出开支和定额标准;承担涉及港澳台合作与交流事务的工作。

②农业业务: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③乡财业务:监督财政政策在乡镇财政的贯彻落实;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指导全区乡镇财政财务工作,研究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拟订相关管理办法。

④资金运行监管业务:拟定全区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全区各单位“三公”经费、公务用品采购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进行日常监管。

2.对口单位

行政事业科对口的区级单位有潭东镇、潭口镇、高校园区管理处、党政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纪工委、机关党委、财政局、综治办、综治中心、农办、总工会、妇联、团工委、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市检察院蓉江新区检察室、市中级人民法院蓉江新区工作室、市司法局蓉江新区分局、市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对口的市财政局科室有行政科、政法科、农业科(含原乡财科)、资金运行监管科。

(八)绩效管理科

1.主要业务

①其他资金指标业务:负责单位实有资金指标的执行;负责财政支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等

②会计业务: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全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协会、社会审计工作。

③监督评价业务:负责财政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落实;拟订部门(单位财务资金管理办法;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及财政票据等有关工作;查处财政系统违反财政纪律案件,接受对财政系统的投诉举报;负责局机关内审工作。

2.对口单位

绩效管理科主要对口全区各预算单位;对口的市财政局科室有支付中心、会计科、监督评价科

    联系电话:0797-816375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赣州蓉江新区创业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