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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四聚焦四强化”,着力 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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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赣州蓉江新区在2023年坚持以“四聚焦四强化”的工作模式,扎实推进项目管理,推动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聚焦于“谋划”强化项目申报储备质量为了确保入库项目精准、可行、高效,我区严格把控项目申报、评审和入库流程。坚持以精准申报的立项准则,并要求申报单位合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防止项目经常性变更。按照“自下而上”的申报程序,强化行业部门对项目可行性审核和与乡村振兴相关性审核,以建立高质量的项目库。采用资金指标提前下达模式,让各实施单位尽早开展项目建设,同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杜绝发生“资金等项目”等现象,为项目提前实施创造时间和条件。

二、聚焦于“保障”强化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我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将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以辐射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2023年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3437.03万元,主要投入于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就业创业项目、乡村建设等37个项目。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类项目资金占比达到62.24%,始终保持稳中有增,确保优先支持产业发展。

三、聚焦于“速度”,强化项目建设实施进度。一是项目建设提前。项目提前谋划、提前下达为项目建设赢得时间,积极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督促项目单位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资金支出提速。充分运用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直达资金系统开展线上监管,加强调度资金支出进度;三是紧盯项目进展及财政结算审核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优先组织验收和结算衔接资金项目,协助完善报账资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乡村振兴项目落实落地。

四、聚焦于“质量”,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监管。一是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发挥财政部门资金监管责任,强化资金使用部门主体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二是积极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突出绩效结果运用,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