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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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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省、市、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有关数据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景明路11108办公室,电话:0797-8163750,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2312月底,我局在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累计92条。其中政务动态30条,公告公示11条,财政预决算4条,发展规划1条、工作计划1条、年度报告1条、法规文件35条、金融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来自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谁起草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负责谁解读、谁审核谁承担”,并实行逐级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在保障财政信息公开深度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二是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各类信息制作、审查、发布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建立起公开、规范、透明的财政信息公开氛围。三是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重点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务活动情况、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工作动态、法规公文、计划总结、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其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按照局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程规定,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水平,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融媒体中心平台等,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到各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结果有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对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程度仍待提高,二是财政信息公开数量和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参加政务信息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多渠道开展财政宣传,提高公开工作效率;三是创新政策解读,加强内容建设,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政策图解、宣传视频、H5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增强可读性、生动性和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