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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科室及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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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住建局职责,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8个科室,现将各科室职责调整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人:薛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调研、保密、机关文书档案、印章使用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及对外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机关工作制度制定、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党务、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计生、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工作;负责组织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奖惩、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管理、社会保障、人事档案工作和科级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

联系电话:0797-8166320

(二)房地产管理科

负责人:刘家湖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宅和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房地产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信息平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经营工作;负责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和培育及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等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从业管理以及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商品房预(现)售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业统计,编制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报告负责协助市本级对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应用的监管

联系电话:0797-8165635

(三)城乡建设科

负责人:廖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村镇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村镇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及住房建设工作,大力推广具有赣南风貌特色的新户型,改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指导有关村镇创建全国、省级重点镇、示范镇、特色小镇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拟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海绵城市建设等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城建数据年报和固投统计;负责统筹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及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城镇供水、节水的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年度项目计划制定工作

联系电话:0797-8168901

(四)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人:曾

按规定权限负责拟订全区建筑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按规定权限负责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协助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建筑行业情况统计,协助统计部门统计建筑业产值;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建筑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权限负责拟订全区建筑市场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管;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专家的监管;负责指导协调建设行业队伍经济合作和劳务合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起草招标投标有关办法和措施。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的具体业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调解工程造价争议。按规定权限负责拟订建筑节能、勘察设计、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

联系电话:0797-8165509

(五)人防和消防管理科

负责人:叶小华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有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负责落实市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制度;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并组织培训;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负责指导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依法执业,落实主体责任或审查责任,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的过程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行为;对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装修装饰材料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备案项目验收工作。

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负责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监督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区燃气相关工作的依法管理,负责城镇燃气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区燃气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燃气重大突发事故预案制定和应急事故处置工作,对镇(组)相关燃气工作进行指导服务

(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负责人:李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管理文件;牵头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竣工验收业务等(含相应的表格数据统计);负责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建筑工地工程质量(含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含建筑起重机械)及建筑工地环境治理(含扬尘治理)等监督服务、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法定维保期间的工程质量投诉或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市优工程创建的具体工作和相应市级以上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优质工程的推荐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的技术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办理住建部门监管的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联合验收。

联系电话:0797-8163275

(七)住房服务科

负责人:张

组织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全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人才公寓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困难群众家庭住房解困工作;负责物业行业管理及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牵头负责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巡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国有土地征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与国有土地征收相关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7-8165635

(八)项目管理中心

负责人:袁书亮

负责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督促在建项目工作落实。

联系电话:0797-8163209

办公地点:创业路6号管委会三号楼2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