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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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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党员的意见,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区党工委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机关单位党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区机关党委书记 冯永洪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袁俊

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李海平

机关党委组织委员 朱德华

机关党委宣传委员 康昆平

(二)科室及职能

1.综合科:

(1)负责各类会议的筹备及会议材料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督促、催办会议的贯彻落实,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2)负责文件的收发工作好发文的审核、送批、编号、打印和收文的登记、分送、催办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机要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清退、核销和立卷归档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复印工作。

(3)加强与外单位工作联系,搞好科室之间协调配合,努力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4)负责报刊订阅工作办公用品购买和分发以及职工福利的办理工作。

(5)制定部门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公开招聘简章及开展人员招聘;岗位设置,各类人员的日常管理,职工奖惩等工作。

(6)负责发放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补助等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7)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各项资金。

2.党建科:

(1)对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督促指导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其下属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建立换届台账,及时督促落实。

(3)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活动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策理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水平指导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5)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发展党员计划。

(6)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抓好“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考核,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作风建设、软弱涣散党组织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执行力和效率。

(7)组织制定人事管理政策以及规章制度。

(8)负责部门编制管理工作,包括机构的设置、更名、调整、核编及考核等工作。

(9)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宣传任务。

(10)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培育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三、工作时间及地点

联系方式:0797-816515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