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党员的意见,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区党工委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编人数2人,雇员人数5人。
第二部分 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2021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58.97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增长66%。其中:区财政拨款收入58.9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58.97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增长66%。其中:部门支出58.97万元。
按支出项目划分为:基本支出37.73万元;专项经费21.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65万元,教育支出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 。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1万元;专项经费21.2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8.97万元,比上年增长66%。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划分为:基本支出37.73万元;专项经费21.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65万元,教育支出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 。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1万元;专项经费21.2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66万元。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16.06万元:
1.项目概述: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经费、机关党员活动经费、机关党建专项经费、党支部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赣蓉党领字〔2020〕1号等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
4.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58.97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附表十。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
第三部分 中共赣州蓉江新区机关委员会单位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 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 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 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1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0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