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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上加罪!男子酒后寻衅滋事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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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饮酒助兴,有人借酒消愁殊,不知酒后也易冲动坏事。醉酒时放飞自我,酒醒后追悔莫及。

近日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潭东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刑事拘留1人

案情回顾“有人喝醉酒在这里打砸东西,快点过来啊!”3月11日晚22时许,潭东派出所接到辖区卫生院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酒后在医院内闹事。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辖区村民陈某饮酒后来到医院,向门诊值班医生咨询其母亲病情,医生结合其母亲病情建议其转院治疗,但陈某却不予认同,于是便在卫生院内大声呼喊,并对导诊台内的办公设备进行打砸,导致多台电脑显示器及打印机等设备损坏,造成损失约7000余元。民警现场要求陈某配合调查,但其正处于醉酒状态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工作,随即民警将陈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约束醒酒,同时连夜固定证据。次日,陈某酒醒后才意识到自己闯了祸,对自己冲动打砸的行为十分后悔。经民警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其酒后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饮酒要适量 酒后莫妄为不要打架!不要酒驾!不要赌博!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寻衅滋事罪是常见犯罪之一不过我们往往不明白寻衅滋事罪的定义也不清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今天蜀黍就带你一起了解

何为“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构成“寻衅滋事”的常见行为有哪些?

我们常见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主要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将受到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