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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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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分局,简称区城管分局,位于赣州市蓉江新区新时代大道与春风路交界处A1-7小区8#楼写字楼,为赣州市城市管理局的派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要求,紧扣实际,强化举措,加强城市管理工作。2016年10月1日开始履行蓉江新区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每日8:3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0797-8165209

二、城市管理职责

对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及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辖区户外广告、店招牌匾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辖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承担辖区城市运行安全、夜景亮化统筹和管理;负责全区停车场、车辆占道停放管理等工作;负责广告店招、张贴(挂)宣传品、开挖、占道等审批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查违拆违控违工作;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日常城市管理工作。

三、行政执法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辖区内河道、湖泊等水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行使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