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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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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为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农业农村工作;

(二)负责林业水利工作;

(三)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二、内设科室

根据上述职责,赣州蓉江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内设4个科室以下为科室职能分工:

(一)综合科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机关制度修订、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公共机构节能、综治信访维稳、法治建设、作风建设、政务服务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印章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

3.负责上级巡视巡察等重要工作事项的协调督办,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创建工作。

4.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负责人:刘雪琼   职务:科长

科室联系电话:0797-8163323

(二)农业农村科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2.统筹推动发展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

7.负责全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8.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农药化肥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农业清洁生产。

9.统筹推进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0.监督指导全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负责人:幸仁荃   职务:科长

科室联系电话:0797-8161862

(三)林业水利科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森林生态屏障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定和方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管理生态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管理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3.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依法承担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协调、指导林业改革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负责审核、审批森林资源的流转。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

6.组织管理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组织实施全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7.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政策性林业保险工作;指导、负责林业基金的征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协调、督促部门造林绿化;组织开展全范围内名木古树的普查,并实施监督管理保护工作。

9.负责林业科技的管理、培训工作;管理、督促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接各类造林绿化款项的捐赠和项目造林。

10.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等工作。

11.承担区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开展长制工作的督察、督办,承担长制的考核评估工作。

12.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水利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13.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

14.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

15.负责全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6.拟订全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7.组织、协调、检查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辖区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管理;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负责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负责水土流失治理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指导全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18.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全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9.负责防洪、抗旱等工作的管理;负责指导所辖防洪工程的调度和安全运行;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抗洪抢险所需的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20.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21.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涉外工作。组织重要水利科技推广。

22.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3.承担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开展河()长制工作的督察、督办,承担河()长制的考核评估工作。

24.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吴礼康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797-8161862

(四)乡村振兴科

1.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织密兜牢脱贫底线,夯基垒台防返贫。主要包括医疗政策、教育政策、住房政策,兜底保障、防贫保险,扶贫资产管理、产业奖补、雨露计划补助等。

2.衔接乡村振兴。主要包括产业、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精神文明、乡村治理。

3.贯彻执行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决议,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协调。

4.负责全区精准扶贫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5.负责全区精准扶贫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6.负责做好公文运转、管理工作。

7.做好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对接市乡村振兴局,区六大主攻方向领导小组、收集汇总十大项目情况。

科室负责人:肖筝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797-816554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7:30

办公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