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精神(赣市办字〔2019〕24 号)和中共赣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赣市编办〔2019〕28号)有关规定,整合原市国土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原市城乡规划局蓉江新区分局等2个正科级机构,组建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为市自然资源局正科级派出机构,维持原市国土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和原市城乡规划局蓉江新区分局机关人员编制共16名不变,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