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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2023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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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自然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市两会和全省全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锚定目标发力攻坚,不断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持续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有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加快高标准高品质蓉江新区建设提供自然资源保障。

一、加快构建国土空间格局

1.协助推进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时提供辖区资料,反馈意见建议,做好重要项目规划衔接工作

2.持续优化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格局。加快推进蓉江新区9个村村庄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加快推进成果报批实施;结合蓉江新区实际,因地制宜启动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

3.促进中心城区组团式多中心发展。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快推进赣州市蓉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根据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推进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服务

4.持续做好过渡期规划实施管理。加快推进赣州市蓉江新区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衔接方案编制。

5.做好要素保障服务。全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重点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等各类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用足用准用好各类政策。力争年度完成土地报批1500亩以上。加快推进土地供应与储备,积极协调解决土地供应与储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年度完成土地供应3000亩以上、土地储备3000亩以上。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国策

6.压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带图斑、带位置分解下达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乡镇村组,与各村组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耕地保护目标年度考核方案,加强对各镇(管理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7.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审查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违法占用行为严厉打击。

8.强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一般耕地,确须占用一般耕地的要落实占补平衡,在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向市局申请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9.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多部门协调,充分征求乡镇、土地权利人的意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科学制定耕地进出平衡计划并有序实施,确保耕地不减少。

10.落实耕地保护利用监督监测。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对发现耕地不合理流出和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严肃查处。对耕地“非农化”问题,要及时移交监察支队进行查处,对耕地“非粮化”问题,要及时与区农办对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11.加大耕地违法整改落实力度。对可以通过组卷报批整改销号的违法用地,积极开展组卷报批。对需复耕复绿的图斑,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复耕复绿,并会同区农办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12.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以“节地增效”专项行动为主抓手,全面完成部、省下达批而未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消化存量用地核算的新增用地指标优先用于重大项目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全面提升矿产管理质效

13.全面规范规范强化矿业管理工作。完成在产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开采利用统计、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在产矿山“三率”监管,鼓励矿山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严格落实罗垅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持续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服务工作。

14.大力提升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和常态化巡查工作;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按照辖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十四五”期间不新设矿业权;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做好调查研究等工作。

15.巩固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联合各部门加强对鸿源采石场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土保持、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巩固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推动生态修复巩固深化

16.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严格在产矿山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制定年度生态修复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生态修复基金计提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辖区矿山做好已修复区域的后期管护工作,提升复绿效果。

17.持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鸿源石材生态修复不到位问题、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全部问题均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销号,巩固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整治成果。

18.持续做好美丽蓉江建设行动工作。聚焦美蓉江建设行动工作职责,积极履行牵头事项综合协调、调度等工作,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矿山管理,提升矿山生态修复进度和质量。

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

19.抓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审批项目必须通过项目策划生成平台,实施一个阶段、一套材料,一张申请表。同时大力推行策划生成项目,项目主管单位提出项目建设要求后,由行政审批窗口通过策划生成平台推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策划成熟的项目与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系统实现关联绑定,实现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比率达80%以上。

20.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一是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二是继续制定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建立遗产管理人名录库。探索研究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查验、申请程序,明确遗产管理人职责义务,制定相关办理流程和规则。三是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机制,协助配合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管理人向破产法院申请时,及时办理不动产解封。未及时解封的,在处置被查封的财产后,可以依据破产受理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为其办理不动产解封和转移登记。四是积极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通过推行“顺位抵押”、二手房转移及抵押“双预告登记”等多种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二手房交易更加高效、便捷。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选择适用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交易房产需满足除原银行贷款抵押外没有设立其他抵押的条件。

21.持续深化信息共享。依托政务大数据交换平台政务数据及电子证照库,对接公安机关提供人口数据等信息;民政部门提供火化证明、收养登记等信息;公安、民政部门提供涉及人员单位地名地址等信息;司法行政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公证书真伪核验服务及电子公证书下载保存服务,不断拓展更多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22.推进智慧政务服务建设。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加强与市中心对接,陆续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涉企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类(6项)等事项在赣州市政务服务网及赣服通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同步上线。

23.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事项。对立项规划许可阶段、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施工监督阶段开展试行“多测合一”,在竣工规划核实阶段全面运用“多测合一”成果,保证“多测合一”实现率达到100%。

24.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一是针对群众来信来访、政府信息公开等事项始终保持高度的警醒,对相关事项开展详细的调查,明晰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争议内容,在及时回复群众的同时,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二是办理信访案件时聚焦群众诉求及问题根源,做好政策解释的同时及时发现矛盾隐患,做好防范、处置,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从而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三是针对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不动产登记、房地产领域等问题突出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25.协调做好“无实体印章”“无证明办事”城市改革工作。完成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化并按照市局制定好的电子印章使用要求,推动印章证照政务领域应用。

26.进一步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未进驻事项按要求全部进驻我区行政服务大厅,实现企业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就近能办、少跑快办”。

27.全面推进豁免清单制。学习先进地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经验做法,简化审批内容,划清审批边界,有效提升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28.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制定不动产登记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梳理“一件事一次办”的事项清单,优化再造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实现涉企不动产登记(转移)、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等8 件高频事项一次办好。

持续提升惠民服务水平

29.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上报相关数据,理清蓉江新区测绘、调查、发证台账,协助不动产登记站进一步完善农村房地一体发证档案整理归档和保管等收尾工作,与不动产登记站共同探索日常登记程序化、规范化。

30.全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做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指导各镇推进地质灾害简易治理工程实施。

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

31.扎实推进卫片执法。严控图斑核查时效和质量,加大重点图斑审查力度。严控新增违法,聚焦新增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和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全面硬起来、严起来,推动我区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数量双下降。

32.强化监督检查整改力度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严厉打击“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力度,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要求,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33.强化建设工程批后监管持续规范规划批后监管工作,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实施“竣工测验合一”,实现“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在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现共享互认,高质量推动蓉江新区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工作。

持续夯实自然资源基础

34.做好年度国土变更和日常变更调查。做好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总体进度要求开展调查,保质保量通过国家核查和省级验收。

35.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开展蓉江新区两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调查确权工作,取得数据库成果合格检查报告。积极协助市本级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调查确权工作。

36.加强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监管。根据上级要求配合做好江西省第三次测量标志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测绘资质巡查、各项专项检查、地理信息质量、地图市场及测量标志保护监督检查。

37.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上下功夫,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机制、会前学法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办理和解决行政纠纷案件的能力,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和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十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8.加强政治统领,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讲政治体现到具体行动上,更高站位谋划和推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持续用好“学习强国”“江西干部学院”等平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以鲜明的政治导向引领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39.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支部建设全面过硬。强化支部班子建设,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简化、不变通、不走形式。进一步丰富党员活动内容,在丰富党员活动内容上再下功夫,举办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以达到统一意志、增进团结的目的。

    40.增强宗旨意识,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规划审批、土地出让、自然资源执法、地质灾害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职责,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自然资源服务,不断满足美好生活需要。

    41.强化正风肃纪,推动政治生态不断优化。筑牢思想防线。围绕职能定位,积极创新廉政教育的学习形式和方法,把廉政教育与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有机结合,确保学习教育有成效见实效。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以抓常态的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重点突出土地出让和规划审批、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关键环节和关键领域的管理监督。持续改进作风。坚持知行合一,常态长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并提醒,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让干部队伍精气神更加焕发出来、提振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