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批准,现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如下:
赣州蓉江新区锦源置业有限公司因赣州蓉江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期项目施工需要,需临时使用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宋塘村、东坑村土地,临时用地面积约13.95亩。
临时用地用途为临时项目部、生活区建设,使用年限2024年1月15日至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