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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江新区潭口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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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江新区潭口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潭口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目标任务。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全镇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各村(居)、各股(室)安全生产责任更加明晰,消除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坚决防范一般事故、全力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组织开展培训。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股室要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省、市、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的同时,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5年,镇经发股开展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民政股会同专职消防队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文化教育股会同专职消防队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培训机构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镇经发股会同专职消防队开展大型商超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

2.分级分领域跟进培训。各村(居)、各股(室)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牵头”原则,组织对工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道路交通运输、校园及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等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九小场所”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二)开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3.总结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总结前期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覆盖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4.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村(居)设立应急管理员,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村建股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骑二轮车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责任单位:镇村建股牵头,各村(居)负责〕

5.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高层建筑、超市、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剧本娱乐等“新业态”,紧盯城中村、安置点、群租房、城乡结合部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电动车入户违规停放充电、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防盗窗(网)、广告牌以及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坚持实行企业、店铺、小区等,在门口或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发挥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责任单位:镇经发股牵头,各村(居)负责〕

6.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组织餐饮等经营场所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销售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台账制度。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假冒伪劣的“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器具及配件、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一经发现立即报区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置。〔责任单位:镇村建股牵头,各村(居)负责〕

7.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严格动火作业、爆破施工、 运输提升、密闭启封等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强化地面吊篮等设备、“三堂一舍”等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地下矿山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地下矿山“五职矿长”要求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采场单体设计编制和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停产停建期间安全措施和复产复工安全管理要求,特别是落实复工复产“十个凡是”要求。及时编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编写评估报告。深化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尾矿库“头顶库”“一库一策”综合治理。〔责任单位:镇经发股牵头,上元村负责〕

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行动,重点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装置、设备、强化油气储存、化工产业转移、油气长输管道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多部门监管协作和执法机制。〔责任单位:镇经发股牵头,各村(居)负责〕

9.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责任单位:镇村建股牵头,各村(居)负责〕

10.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家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责任单位:镇经发股牵头,各村(居)负责〕

11.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责任单位: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牵头,各村(居)负责〕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2.广泛宣传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定期收集汇编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持续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流程,提高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能力和水平。

13.提升排查整治实效。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运用,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14.完善整改督办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完善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15.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渠道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照单销号的闭环整改机制。2024年底前全面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6.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消防、粉尘涉爆、小作坊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17.加快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危化品、尾矿库、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小作坊等行业领域老旧设备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推进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加大违法违规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打击力度,确保2025年底前全镇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

18.推动工程性措施整治。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9.深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推动危险化学品、民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20.强化安全培训机构监管。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督促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深化提升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通过三年时间,推动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21.加强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加大特种作业考试培训力度,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强化零星类电气焊安全管控,建立零星类电气焊报备机制,切实加强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源头管控。常态化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电气焊等作业行为。

22.严格灵活用工等人员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3.提升逃生避险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避险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4.稳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政策引导支持、部门组织推进、企业自主创建、社会机构评审的工作机制,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到到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25.强化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引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完善“一图一牌三清单”等公告公示机制。

26.强化岗位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从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班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落实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建立班组安全联锁机制,班组成员互为安全监督员,互相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存在的安全风险失控、重大事故隐患、“三违”现象及危险作业及时叫停;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七)开展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7.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小企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

28.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建立由镇政府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非治违,在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矿山、工贸、交通运输、自建房等领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按规定动火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

29.强化监管指导帮扶。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注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探索更大范围的跨部门综合监管。组织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风险分级管控行动

30.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分区域、分行业领域确定监管行业领域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绘制完善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分布“四色图”并动态更新。加强常态化会商研判,滚动分析灾害天气趋势和安全生产苗头性问题,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重点时段事故风险的部门联合会商和针对性研判。

31.实施安全责任挂牌公示制度。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安全风险及其管控情况。针对安全风险特点,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的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内容、要求等,实行精准化、差异化的动态监管。对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悬挂《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2.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33.强化氛围浓厚。推动在潭口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通过三年时间,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氛围更加浓厚。

(十)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

34.完善应急指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指挥部体系,持续提升值班调度、信息报送、应急指挥、会商研判、综合保障、舆情应对等应急值守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权责明晰的事故现场处置机制和部门间、区域间、力量间的应急联动指挥机制。

35.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用好基层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消防队伍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36.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先进装备配备和重要物资储备。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开展企业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

37.强化企业处突能力。督促企业建立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制度,并根据演练结果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备案。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

(十一)开展基层基础提升行动

38.加强源头管控。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和产业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环节安全关口,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39.推动社会共治。规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创新手段措施,充分运用遥感、航拍、电子设备监控等科技手段和手机“随手拍”,及时发现并曝光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责任分工

镇安委办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村(居)并实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股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分别制定下发并落实本股室(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一)镇安委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镇经发股、镇村建股、镇民政股、镇农业农村股、镇经发股、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交警中队、专职消防队)。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具体措施,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和指导帮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二)镇安委办其他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司法所、镇综治股、镇征拆办、镇团委、镇妇联)。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四、进度安排

从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10日至3月6日前)。编制印发《潭口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底前)。各村(居)、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治本攻坚行动,对本村(居)、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10月底前)。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部门单位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1月至12月底前)。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领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明确专人负责分管行业领域治本攻坚情况的梳理汇总、信息报送等,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镇安委办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村(居)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

(二)强化安全保障。各村(居)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治本攻坚重点任务落实。

(三)完善规章制度。各村(居)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要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本地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创新激励机制。各村(居)、各股(室)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严格考核验收。镇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村(居)书记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镇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予以约谈,对工作失责、不作为的实施责任倒查。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