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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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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

为持续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全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根据住建部《赣州蓉江新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赣蓉垃分办〔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为目标,按照“巩固、创新、增强、提升”的工作思路,深谋深耕、做实做细,努力开创潭口镇生活垃圾分类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全镇建成区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升级改造投放点占比不少于30%,推进居民小区“一区一策”取得实效,建成潭口分类垃圾中转站,实现全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覆盖率达100%,公共场所、经营区域覆盖率达90%以上,推进全镇垃圾分类工作提档进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垃圾分类全域覆盖

1.提升居民小区分类品质。推行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做到投放点规范统一、标志清晰、干净整洁,确保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功能的投放点占比不少于30%。持续落实居民小区“2+1”分类法,逐步向“四分法”过渡转变配套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建立四类垃圾收集台账资料。开展好“敲门行动”,坚持活动宣传与入户滴灌式宣传相结合,联动物业、业委会、志愿者、网格单位力量,加强桶边督导,凝聚工作合力。健全“一区一策”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落实“开袋抽检”“混装拒收”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居民小区分类成效。

2.提高公共机构分类成效。持续优化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效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工作信息和台账资料,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3.推动其他场所分类工作。因地制宜对广场、商超、景区、银行、医院等公共场所和餐馆、酒店、超市、企业等经营区域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到规范统一、标识清晰,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对分类投放设施进行巡检并及时制止错误投放行为,提升分类准确率。制定经营区域、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健全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实现生活垃圾收运线路基本覆盖。

4.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坳上村实行垃圾分类试点村,蓉江花园一区一期居民小区实行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

5.加快农村垃圾分类进程。以美丽乡镇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农村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30%以上,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域处理”的模式,初步建成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治理体系,鼓励厨余垃圾就近就地就农消减,减少垃圾外运。

(二)健全垃圾分类全链条

6.健全综合收运处理体系。全力推进厨余垃圾处理、大件垃圾拆解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垃圾分类中转站等设施完善,加快老旧垃圾运输车辆更新,配备满足清运需求、统一规范的分类收运车辆,收转运设施布局合理、能力充足、运行安全。

7.探索再生资源“两网融合”。建立可回收物管理台账,搭建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分拣等全过程数据链,实现信息准确统计。研究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制度文件,推动建立健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8.积极倡导源头减量机制。鼓励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垃圾分类标识。倡导“净菜进城”。禁止或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督促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餐饮行业加强“光盘行动”宣传。推行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建立健全源头减量管理制度,对有关行业、单位加强评估、检查,有效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

(三)构建全民参与治理体系

9.坚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垃圾分类新思路、新方法,建立镇、村、组、网格四级联动新格局。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推进在职党员宣传发动并示范垃圾分类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

10.增强基层组织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等管理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基层治理能力升级,做到带头践行、带头宣传、带头示范,努力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性共享的生活垃圾分类基层治理体系。

11.凝聚志愿群体榜样力量。有效整合全区志愿服务资源,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引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活动。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模式,让爱心发挥更广阔的作用,通过“榜样”的力量,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的工作新局面。

(四)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12.始终坚持考核督导推动。健全督查考核制度,综合运用督导调研、第三方机构评估、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开展评估。紧盯任务目标、聚焦短板弱项,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体系。

13.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学习宣贯,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执法教育作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曝光制度,促推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提升。

14.督促行业运营安全环保。规范建设有害垃圾暂存设施,在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制度,加强指导和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监管主体责任,督促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处等,树牢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切实遵照运维规范运营,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的跟踪监测,确保处理设施运行安全稳定,排放物符合环保标准。

15.实现形式多样宣传格局。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积极引导、广泛动员、互相促进,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六进”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共同营造浓厚的分类宣传氛围,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长效机制,开展垃圾分类教学活动,组建校园学生社团或志愿团队;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借助互联网优势,多载体、多维度、多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有效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及准确率

16.组织垃圾分类专项培训。镇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先进城市和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各村(社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业务操作培训,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具体分析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

四、各村(社区)、股(室)主要职责

各村(社区)及相关股(室)要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同时要指导好本行业、本系统范围内的所有强制分类对象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监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各村(社区)负责制定和出台管理区域的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和监督考核机制;做好辖区(含小区、农贸市场等)垃圾分类工作的信息数据和动态情况的收集、整理等。负责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网格员采取入户上门、社区宣讲、文体活动等形式,持续宣贯垃圾分类知识,发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做好分类督导员、宣传员日常管理;负责督促做好辖区内非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引导动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2.镇党建办负责垃圾分类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镇宣传统战股组织媒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3.镇经发股负责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会同有关股(室)制定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政策。负责指导客运、货运行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内显示屏展播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广告,在公交站点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展板;对已许可的运输有害垃圾的运输企业进行监管。负责引导规范快递企业和网点使用绿色可循环包装物和填充物,集中整治过度包装,有效降低快递封装胶带和传统塑料袋用量。

4.镇财政股负责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我镇财政预算,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

5.区住建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考核。负责指导房地产企业、建筑工地领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6.镇文化教育股负责对景点、星级酒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全镇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相关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学校、培训机构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工作,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指导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负责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技术攻关和研究,按照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资金补助。负责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考核。

7.镇农业农村股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制定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有关政策。

8.镇党政办负责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引导公共机构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倡导“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光盘行动”,督促公共机构主管部门按要求向区垃分办报送相关数据台账。同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

9.镇妇联负责组织动员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巾帼志愿者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10.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负责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和行业“限塑”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倡导“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度消费。公开有害垃圾经营许可单位名单,加大对具有有害垃圾处理资质单位的监管力度。对有害垃圾收运、暂存和处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环保监管,包括硬件配置、作业要求、处理渠道等。对管辖范围内农贸市场、物业服务企业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11.镇村建与工程管理股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用地保障,将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督促指导相关新建项目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12.镇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推进工作,牵头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文件、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

上述股(室)按照自身职能,落实好“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原则,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潭口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水平、走前列。

(二)强化示范引领。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使全体党员在单位、在社区、在家庭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践行者,通过以身作则的示范促进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意识和习惯养成。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股(室)要明确推进措施,落实情况和佐证资料要于每月报送镇垃分办备案,并依据国家、省、市、区评估办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及行业指导责任,确保市级考核评比稳步提升。

(四)持续宣传发动。要大造舆论、形成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镇宣传统战股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各村(社区)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促进形成垃圾分类“居民知道分、居民愿意分、方便居民分、分类分到位”的良好氛围,把赣州蓉江新区打造得更加宜居宜业。

(五)加强部门协同。各村(社区)相关责任股(室)要认真履职尽责,协同作战,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