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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口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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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口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潭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潭口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五)加强财税管理。负责镇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六)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七)承担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潭口镇人民政府。

本部门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员63人,离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44.18万元,较2017年增加804.6万元,增长了335.84%,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44.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044.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44.18万元,较2018年增加804.6万元,增长了33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比较无变化。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44.1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4.18万元,决算数为104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2.93万元,决算数为65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33万元,决算数为6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0万元,决算数为2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13万元,决算数为10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51万元,决算数为15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98万元,决算数为3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4.1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62.22万元,较2017年增加285.22万元,增长161.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64.69万元,较2017增加506万元,增长862.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26万元,较2017年增加17.26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增加、遗属人员补助提标,各项惠民资金提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8万元,决算数为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无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支出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万元,决算数为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支出564.69万元,较2017增加502.11万元,增长802.3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城管队使用的宣传车及计生部门使用的皮卡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未开展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