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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经济发展局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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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俭的原则,提倡开短会。各类会议均须做好会议记录,局务会须编发工作梳理,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局主要领导签发。

二、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向局主要领导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局会议主要包括:局务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专项工作会。

(一)局务会

1.局务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副局长、其他局领导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

2.会议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措施和意见;

2研究讨论全区安全生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统计工作运行中的重要问题;

3研究讨论局有关发展项目,研究制定本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4)研究制定行政管理重要文件、政策措施,审议上报区党工委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

5研究讨论局内设机构设置和人事工作以及管理规章制度;

6研究处理日常业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较大财务收支、固定资产使用等问题;

7需要局务会讨论研究的其他事项。

3.局务会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4.局务会原则上半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1.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局党支部书记、局主要领导或局局党支部书记、局主要领导委托其他局领导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2.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2)通报区局重要工作安排和决定;

3)部署有关工作。

3.会议议题和时间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

4.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三)局专项工作会

1.局专项工作会议由局主要领导或其他局领导召集和主持,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2.会议由主持会议局领导指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3.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就专项工作进行落实、安排或决议。

4.专项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四)上级有关会议

1.接到会议通知后,办公室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提出拟参会人员,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会。

2.原则上不得代会,如本应参会的同志另有工作安排,被安排代会的同志必须服从安排,积极参会。

3.参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提出落实意见。

四、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1.内各类会议需指派专人使用会议记录本记录进行记录,会议记录本指派专人保管,且在指定场所保管,以防丢(散)失和泄密。

2.会议记录人员须对会议原汁原味记录,任何人不得撕废、涂画、涂改原始记录。

3.会议如需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的,由牵头科室形成会议纪要草案,按程序审签形成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