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类别[2] |
事项名称[3] |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
政策有效期限[5] |
服务对象[6] |
企业规模[7] |
政策标准[10] |
申请条件[11] |
申请材料[12] |
咨询电话[17] |
1 |
稳岗就业 |
招工宣传补贴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蓉政字〔2019〕11号) |
2019/10/01--长期 |
企业 |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按每家网络中介机构招工宣传合同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计不超过3000元/年。 |
1.符合我区产业目录规划发展的企业 |
1.申请表; |
0797-8163258 |
2 |
稳岗就业 |
招工补贴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蓉政字〔2019〕11号) |
2019/10/01--长期 |
企业 |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支持企业采取以工招工、定点招工等方式开展自主招工,对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当年新招员工人数给予企业500元/人招工补贴。新招员工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再增加200元/人的补贴。 |
符合我区产业目录规划发展的企业采取以工招工、定点招工等方式开展自主招工,与企业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 |
1.新进员工花名册;2.劳动合同; |
0797-8163258 |
3 |
稳岗就业 |
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蓉政字〔2019〕11号) |
2019/10/01--长期 |
企业 |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经营水电费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季度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入驻区创业孵化基地或具有孵化功能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等新型创业平台进行创业的。 |
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经营水电费缴费凭证 |
0797-8163258 |
4 |
稳岗就业 |
创业担保贷款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蓉政字〔2019〕11号) |
2019/03/01--长期 |
个体工商户;企业 |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1.大学生个人创业最高贷款限额30万元;2.合伙或组织联合起来创业的贷50万,最高贷款限额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不超过200万元;3.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限额600万元,其中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4.借款人需承担一年期LPR-150BP以下借款贴息,其余部分给予补贴,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者及小微企业。 |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
0797-8163258 |
5 |
稳岗就业 |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蓉政字〔2019〕11号) |
2019/10/01--长期 |
个体工商户;企业 |
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
自2015年7月21日起,在本辖区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的)自主创业并领取《就业创业证》的大学生。 |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 |
0797-8163258 |
6 |
人才扶持 |
企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
关于印发《赣州蓉江新区吸引大学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蓉办字〔2019〕43号) |
2019/10/01--长期 |
企业 |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赣州蓉江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
经区人社局认定备案的见习基地。 |
见习生工资流水、企业营业执照、见习生协议复印件。 |
0797-8163258 |
7 |
稳岗就业 |
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
1.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 |
2019/10/01--长期 |
个体工商户;企业 |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1.资金申请表; |
0797-8163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