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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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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九批2023年5月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在县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600797202304300022 蓉江新区迳背村和坳上村交界处米花谷企业违法在耕地和山林上建设游乐设施,破坏该村的生态环境和粮食种植,企业污水直排进溪河,造成污染。 赣州蓉江新区 生态、水   5月1日,我区组织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投等部门对信访人举报“米花谷企业违法在耕地和山林上建设游乐设施,破坏该村的生态环境和粮食种植,企业污水直排进溪河,造成污染”等问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查,米花谷违法在耕地建设游乐设施的情况属实(该违法行为已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处罚),违法在山林建设游乐设施的情况不属实,生活污水直排进溪河情况属实。
1.关于米花谷违法在耕地上建设游乐设施导致生态破坏和影响粮食种植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发现该企业因违法占地已于2023年1月10日被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该企业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耕地10.43亩用于蓉江新区迳背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其中大部分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少部分用于游乐设施建设,群众反映的违法在耕地上建设游乐设施问题属实。
2.关于米花谷违法在山林上建设游乐设施导致生态破坏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赣州蓉江新区迳背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米花谷)涉及占用林地面积9.704公顷,2022年11月17日,经江西省林业局批复同意使用林地,批复使用林地面积共计9.704公顷,批复文件为江西省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赣林地审字〔2022〕1628号)。群众反映的“违法在山林上建设游乐设施”的情况不属实。
3.关于米花谷生活污水直排进溪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米花谷临时办公场所存在少量生活污水直排进周边溪河。2022年12月,米花谷运营主体赣州米花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办公场所从赣州蓉江新区迳背村花木中心搬迁至乐园内新建的临时办公场所(活动板房),该临时办公场所位于米花乐园污水处理设施上游约100米处,所产生厨房废水未接入污水处理站,通过两根塑料管道直排进高陂水。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未规范运行,现场检查发现污水处理站排水口无出水,经查,系断电导致处理设施停运,垃圾、污泥堵塞致排口无水排出。处理设施下游雨水排口有少量水排出。信访投诉反映该企业生活污水直排入溪河情况属实。
1.2023年4月20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对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市自然资处罚字〔2023〕1号),责令建设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改正违法用地行为,目前正在按程序消除违法状态。
2.5月1日,我区已委托江西省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上下游地表水、厨房废水、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等进行了采样检测,第三方检测公司预计5日内出具水质检测结果。届时,我区将根据检测结果给予该企业相关处罚。已督促该企业对临时办公场所外排废水进行收集,通过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定期由吸粪车吸运致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时督促其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检修并安排专人进行运维,确保外排废水达标排放。目前污水外排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