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19大类食品共58批次食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以上网图仅供参考)
由无字号(袁玉华)销售的香蕉,灭蝇胺和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灭蝇胺
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干扰蜕皮和蛹化,对美洲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高毒性、低残留的硫代磷酰胺类杀虫剂,兼具胃毒和杀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水稻和棉花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葱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葱类中水胺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值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