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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2021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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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

行政行为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2021年上半年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涉及产品4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查产品热轧带肋钢筋、复合肥料、复混肥料共计4批次,合格4批次。产品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处理结果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