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名称:赣州市泓瑞商砼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违法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赣蓉)安监管罚〔2020〕5号、(赣蓉)安监管罚〔2020〕6号
3.相对人:赣州市泓瑞商砼有限公司、匡建建
4.案由: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违法
5.违法行为:2020年9月30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赣州市泓瑞商砼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对我局依法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赣蓉)安监管责改【2020】37号)中提出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6.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款。
7.处罚决定部门:赣州蓉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处罚决定时间:2020年10月27日。
9.处罚内容:对公司处人民币二万元罚款,公司安全员匡建建处人民币五千元罚款。
10.处罚结果:执行完毕,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