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呈批赣州蓉江新区文轩路(蓉江大道至景明路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蓉建投文〔2020〕118号)、《关于变更赣州蓉江新区文轩路(蓉江大道至景明路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单位主体的情况说明》及有关材料收悉,由于本项目业主单位调整,经研究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赣州蓉江新区文轩路(蓉江大道至景明路段)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赣州蓉江新区。
三、项目建设周期: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
四、项目代码:2019-360798-48-01-033182。
五、项目建设单位: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建设主要内容:道路起于蓉江大道,终于景明路段,全长约490米,道路红线宽34米,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年限15年,道路路面结构计算荷载采用BZZ-100标准轴载,主要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5221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自筹。
八、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可研报告的要求落实节能环保、资源利用、绿色建筑及消防安全等相关措施。
九、项目建设单位要对工程建设方案进一步论证、优化设计,严格按照工期实施。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施工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的要求和核准的招标方案及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半年内必须开工,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据该批复文件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赣州蓉江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