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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赣州蓉江新区滨江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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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滨江路工程建设用地,已2020年12月31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赣自然资征2021130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项目用地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潭东镇博罗村、解胜村、芦村、筱坝村,潭口镇岭上村、坞埠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及征地面积

本次征收潭东镇博罗村,博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十六组、十七组、十八组、十九组、二十组,解胜村东坑组、窑下组、崇山五组、崇山六组,芦村祠堂边一组、祠堂边二组、祠堂边三组、祠堂边四组、井头一组、井头二组、刘屋一组、刘屋二组、刘屋三组、棚下组、柒山排一组、柒山排二组、柒山排三组、上莹一组、上莹二组、中莹一组、中莹二组、中莹三组、下莹一组、下莹二组、下莹三组、下莹四组、王下屋一组、王下屋二组、王下屋三组、下屋一组、下屋二组、下屋三组、肖屋组、新屋下一组、新屋下二组、新屋下三组、新屋下四组、杏孜里组,筱坝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潭口镇岭上村大路上组、大塘尾组、坑子口组、上坞埠组、滩上组、薛屋组,坞埠村上屋组、潭口街组、下街组、下坞埠组、张屋组、中街组等七十六个农民集体的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土地面积约665亩。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关于公布赣州蓉江新区各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蓉政字2020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安置政策

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标准执行。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2021225日至2021年326日。

、补偿登记

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兑现手续。

、补偿标准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章贡区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可在6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赣州蓉江新区滨江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红线图

 

登记单位: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登记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东坑村桐子塘

联系人员:傅声华

联系电话:0797-6582018


登记单位: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人民政府

登记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潭康路9号

联系人员:李慜

联系电话:0797-6651301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赣州蓉江新区滨江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红线图-Mod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