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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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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企业名称 检查或被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违法事实和违反的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包括:关闭、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处罚罚款等)情况
处罚日期
1 江西省幸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31 钟素萍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五洲大道鹭江新城6栋301室 2020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20#学生公寓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20#楼物料提升机现场安装人员与安装告知不一致,安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履职,涉嫌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二条第(五)款、第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一)、(三)款。 处罚罚款
2 江西锦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9 李凡 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19#-20#项目部 2020年2月28号在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19#-20#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项目“超危工程”悬挑雨棚辨识不到位,未编制专项方案等问题涉嫌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条款 处罚罚款
3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21 林向武 赣州富力现代城B06地块 2020年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赣州富力现代城B06地块富力足球学校项目检查时发现食堂深基坑多次下发整改单仍未及时支护,项目负责人未组织限期整改的,涉嫌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罚款
4 江西省鑫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21 顾志奇 赣州富力现代城B06地块 2020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赣州富力现代城B06地块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涉嫌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罚款
5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21 林向武 赣州富力现代城B06地块 2020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赣州富力现代城B06地块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综合楼4层外架搭设时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涉嫌违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 处罚罚款
6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4.21 徐小勇 正荣悦玺项目  2020年4月9号在正荣悦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项目11#楼“危大工程”外架搭设过程中,架子工未佩戴安全绳,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隐患;现场未见安全员履职等情况。涉嫌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条款。 处罚罚款
7 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6.2 马亮 赣州毅德商贸物流园E04地块毅德融城三期住宅项目 2020年4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我局执法人员在赣州毅德商贸物流园E04地块毅德融城三期住宅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项目存在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审核过的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基坑边坡坍塌,未按方案设置截水沟、排水沟等问题。涉嫌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37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处罚罚款
8 中建一局第三建筑工程有公司 5.13 王连峰 富力现代城B03地块  2020年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富力现代城B03地块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外架搭设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绳,安全员履职不到位,4月12日已书面要求整改的情况下未及时组织整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仍不到位,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隐患。该项目专职安全员汪中富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涉嫌违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第三十三条,建议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处罚罚款
9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6.4 徐小勇 正荣悦玺项目  2020年4月23号在正荣悦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项目11#楼“危大工程”外架搭设过程中,架子工未佩戴安全绳,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隐患;现场未见安全员履职等情况。涉嫌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条款。 处罚罚款
10 赣州宏宇基业起重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7.2 陈亮 启迪(赣州)科技城一期项目  2020年6月10号在启迪(赣州)科技城一期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安装3#楼塔式起重机时,安装单位安全员未到场履职,现场安装时未拉设警戒线,在安装范围内仍有人作业,现场未按照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装作业等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涉嫌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条款。 处罚罚款
11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6.4 徐小勇 正荣悦玺项目 2020年5月12号在正荣悦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项目15#楼“危大工程”外架拆除过程中,架子工未佩戴安全绳,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隐患;现场安全员履职不到位等情况。涉嫌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条款。 处罚罚款
12 新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1 谌志涛 赣州中国文谷新旅I期项目  2020年5月1日,我局监督人员发现赣州中国文谷新旅I期项目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绳,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隐患,现场未见安全员履职。涉嫌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条款。 处罚罚款
13 江西丰仁建设有限公司 7.13 黄建英 启迪(赣州)科技城一期项目 2020年6月13号在启迪(赣州)科技城一期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多处高处作业人员均未佩戴安全绳作业,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隐患;现场未见安全员履职等情况。 涉嫌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条款。 处罚罚款
14 广东广华建设有限公司 8.24 黄国瑞 赣州联泰天璟项目   2020年6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赣州联泰天璟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6#楼悬挑脚手架搭设时架子工未系安全带,2020年6月30日再次发现6#楼脚手架搭设时架子工未系安全带,专职安全员郑灿发均未到现场监督,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涉嫌违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 处罚罚款
15 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7.31 陈新 赣州富力现代城B02地块项目  2020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赣州富力现代城B02地块项目检查时发现,靠办公区侧8#楼旁部分基坑坍塌,11#楼部分区域悬挑钢梁端部未设置安全绳,专职安全员毛龙辉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涉嫌违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 处罚罚款
16 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9.7 马裕添 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蓉江三路一标段项目 根据《关于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2020•5•14”坍塌事故结案的批复》及事故调查报告,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蓉江三路一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刘明华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基槽侧壁的粉粘质砂性土存在坍塌风险识不到位,对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二十条有关规定,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处以49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罚款
17 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9.7 马裕添 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蓉江三路一标段项目 根据《关于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2020•5•14”坍塌事故结案的批复》及事故调查报告,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蓉江三路一标段项目施工单位施工队长潘志明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基槽侧壁的粉粘质砂性土存在坍塌风险辨识不到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不到位,安排无证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罚款
18 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9.7 马裕添 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蓉江三路一标段项目 根据《关于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2020•5•14”坍塌事故结案的批复》及事故调查报告,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蓉江三路一标段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孙慧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对基槽侧壁的粉粘质砂性土存在坍塌风险辨识不到位,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不到位,安排无证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其处以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罚款
19 武汉飞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9 杨保仓 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蓉江三路一标段项目 根据《关于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2020•5•14”坍塌事故结案的批复》及事故调查报告,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蓉江三路一标段项目监理单位武汉飞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139-2013)要求开展监理工作,未配备满足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督促施工单位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审核不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教育及应急救援演练不到位。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其处以1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罚款
20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10.9 林向武 万茂嘉福新天地RJ02-C01-01地块 我局监督人员发现万茂嘉福新天地RJ02-C01-01地块检查时发现,该项目20#楼、23#楼主楼与地下室高低跨部位梁截面尺寸300*2400,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时混凝土已浇筑完成。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擅自实施。涉嫌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三十二条的条款 处罚罚款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赣州蓉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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