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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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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劳动监察相关工作:1.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及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维稳工作2.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3.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组织实施全区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社会保险费征缴、日常巡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审查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4.负责推行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建设工作5.负责实施全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6.组织开展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根据国家级省、市有关规定,处理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安全生产、卫生监督等领域执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相关授权(委托),统一以管委会名义实施区内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负责党的建设、宣传、作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职称评聘、查办督办、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采购、财务及工会等工作;负责行政事务、后勤管理、文件办理、综合性档案整理保管等各项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重要报告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信息化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等。

(二)执法科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应急管理领域、卫生健康领域年度执法计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制定(送达)文书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内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对卫生健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工作及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劳动争议仲裁方面业务培训;牵头负责大队各领域行政处罚方面制度建设,统一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普法宣传;负责大队各领域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考取、换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和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接准备工作协助劳动监察科做好辖区内劳动监察工作。

(三)劳动监察科

牵头负责劳动监察、劳资纠纷调解及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等各类投诉举报、咨询的派单和答复工作负责对接区住建局质安科监督组项目的劳动监察工作。

三、工作时间及地点

联系方式:0797-816818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