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赣州蓉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rjxq.g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创业路6号,电话:0797-8163215,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社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水平,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区社管局将权责清单、机构职能、年度报告等相关事务及时在区门户网站公布。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区社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2020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社管局对外发布的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编办审核结果,在江西省事项管理系统公开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审批流程等,既保证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行职责、依法用权,提高办事效率,又接受社会和师生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促使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
区社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安排专人承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政策解读
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教育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通过赣州蓉江新区门户网站、“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做好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局政策了解和理解,正面引导舆论,确保权威的教育、民政以及卫健工作信息准确传播。2020年,“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08次,文章166余篇,关注粉丝人数达1.08万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5 |
增3 |
4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 收费 |
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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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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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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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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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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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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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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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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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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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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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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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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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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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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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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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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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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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上、政务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上,还未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信息公开。围绕区管委会中心工作,积极推进落实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强化政策解读。进一步梳理有关教育、民政、卫健、文化政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将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媒体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加强平台建设。做好网站内容更新,主动、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继续做好“赣州蓉江新区教育”等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