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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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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赣州蓉江新区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队工作人员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景明路1号 电话:0797-8168675 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大队政务公开工作以“让群众知晓、让群众方便、让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大队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了教导员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民警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的管理机制。在大队办公会议和班子会议,大队主要领导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大队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的公开数量、质量和时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结合我大队实际,建立了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大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大队围绕道路交通管理以及“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突出做好交通秩序整治、车驾管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我大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法规文件、政务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大队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编写、审核、报送、公开等流程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明确具体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性工作抓紧、抓实。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审查、依法公开等相关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公开方式多样化。除区门户网站外,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微信工作群等信息公开载体,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交警工作信息。大队现有赣州蓉江新区交警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2个,共有粉丝近两万余人。2021年共发布微博60余条,各类微博阅读量10万余人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750余条,阅读量40万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确定一名具体联络员,承担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我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部署推进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331

行政强制

31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6.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整体上看,工作中还是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比较单一。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三是部分的栏目公开信息的数量有限。

改进情况:大队将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公安交管部门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