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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江新区:办卡容易退费难 市场监管来帮忙
发布日期:2025-02-21 17:43:23    来源区市场监管分局 访问量:
 

近日,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接到一起消费投诉,投诉人王女士称在某商家充值办卡,现商家要闭店,会员卡里的余额还未用完,请市监部门协助退款。

受理投诉后,蓉江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迅即开展消费调解工作。经核实认定投诉人王女士在某美容店内办理会员卡,共花费2000元,购买了20次单次价格为135元的美容服务,双方约定其中5次为商家额外赠送。期间王女士共使用了其中14次服务 ,后因王女士个人原因想要办理退卡,双方就会员卡退卡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王女士认为自己花费2000元买了20次服务,剩余6次应该退款600元;商家则主张王女士购买的服务中有5次为额外赠送次数,应该按2000元购买15次服务,剩余1次进行退款,原价为135元,消费者使用了14次花费1890元,应退费110元;双方就退款金额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一度闹到报警调解。

了解情况后,蓉江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的工作人员及时与双方进行沟通,摆事实、讲道理。王女士在该商家办理会员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对退卡时的费用结算没有明确约定,办卡时商家给予一定的优惠,是基于双方按约履行合同的前提,现消费者因个人原因退卡,退卡时按完全享受完优惠再结算并不合理;虽然双方约定好其中5次为赠送次数,但消费者办卡时,是基于2000元能够购买20次的意思表达,退费时按原价计算也并不合理。经过工作人员耐心沟通与普法教育,双方基本认可该纠纷中各自的责任,在充分考量履行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工作人员提出以下退款方案:因当初双方办理会员卡时,约定好购买的20次服务中5次为额外赠送,实购与赠送次数比例为3:1,现在剩余6次,折价为600元,按3:1的比例,折实际价款为450元,商家按450元退还消费者。因双方前期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不愿意再直接交流,工作人员组织通过网络组织开展线上调解,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一致,由商家退还王女士450元商家通过支付宝完成转账退款,王女士确认后收款,双方就此事均表示不再追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事后王女士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一场让她感到费心费力的退费纠纷得到解决。一直以来,蓉江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紧扣消费者权益保护,拓展多元化消费纠纷化解模式,有效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一声“感谢”,一份责任,蓉江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将持续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为服务新区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不断贡献市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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