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执法人员严格规范精准执法,持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现公布一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非煤矿山领域:
2023年8月25日,赣州蓉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转办的“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在距离报恩寺300米内禁爆破区进行爆破作业”举报信息后,立即组织进行现场核实。经查,该举报信息属实。
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赣州蓉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将该线索移交赣州蓉江新区综合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危险化学品领域:
2023年3月11日,赣州蓉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会同赣州蓉江新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潭口镇上元村伏垇组林某辉在生产加工元盛油漆(现场油漆桶名称)。经查,林某辉未取得相关证照,擅自加工生产危险化学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之规定,赣州蓉江新区综合执法大队正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工贸领域:
2023年8月25日,赣州蓉江新区应急管理局会同赣州蓉江新区消防救援工作组、潭口镇人民政府对赣州正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对租赁企业(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组织对租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未建立粉尘定期清扫制度,厂房内木屑粉尘未及时清扫,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等重大事故隐患。
为确保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赣州蓉江新区综合执法大队于2023年10月8日对该企业作出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和暂时停产停业的处理决定。
特种设备领域:
2023年8月1日,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对温馨家园鸿园小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在用电梯维保存在问题。经查,上述电梯维保单位赣州赣瑞电梯有限公司在电梯维保中存在“超期维保、维保人员签名及记录填写不真实、维保未做记录…”等行为,不符合《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和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有关规定。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正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交通运输领域:
2023年8月10日,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赣州蓉江新区大队在实施交通运输打非治违检查时,发现韦某恒所驾驶的粤ABX18**几何牌小型轿车搭载了乘客。经查,该小型轿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又无法提供其他相关营运的证明。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并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2020年)》第四章序号第1条的规定,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赣州蓉江新区大队责令韦某恒停止经营并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建筑施工领域:
2023年9月20日,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才交流房项目一标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电焊工未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不符合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二)款要求。
该项目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依法将该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分局立案查处。
消防安全领域:
2023年6月20日,赣州蓉江新区消防救援工作组执法人员对位于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原105国道黄金医院旁的江西省卡特兔婴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消防部门给予江西省卡特兔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城市运行领域:
2023年7月21日,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赣州蓉江新区祥光公园宸章项目时,发现赣州秀麟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在该项目运输余土。经查,该公司未依法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上述行为违反了《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分局给予赣州秀麟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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