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2023·7·3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案(江西省民拓建材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7-25 10:15:24
来源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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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2023·7·3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案(江西省民拓建材有限公司)
1.案件名称:赣州蓉江新区“2023·7·3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蓉江)执法罚[2024]001号
3.相对人:江西省民拓建材有限公司
4.案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5.违法行为:2023年7月30日12时30分许,蔡森财驾驶的赣BB3952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赣州腾飞大道(蓉江新区)由南向北行驶至与欧潭大道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整改措施建议。其中江西省民拓建材有限公司作为赣BB3952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所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驾驶员蔡森财安全意识淡薄;对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车辆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行驶系第“9.1.3”相关技术标准中的要求,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6.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7.处罚决定部门:赣州蓉江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8.处罚决定时间:2024年7月16日。
9.处罚内容:处人民币陆拾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处罚结果:正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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