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即将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区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蓉江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持续开展“生鲜灯”整治行动。
检查人员以农贸市场、超市内肉类、熟食、海产品、蔬菜、水果等商户和大学食堂为重点,向使用“生鲜灯”改变产品外观和颜色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亮剑”。
对不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检查人员督促商家更换为普通照明灯具。在整治行动中,检查人员向经营户现场宣传和解读即将施行的《管理办法》,提高经营者对使用“生鲜灯”违法行为的认识,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行为,同时也向消费者科普“生鲜灯”的分辨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生鲜食品辨别能力。
下一步,蓉江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将继续对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是否使用“生鲜灯”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还生鲜农产品“本色”,给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农贸市场3个,果蔬、肉类摊位20个,超市及卤食店15家,大学食堂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