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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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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河道现状、防洪标准等,对辖区部分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的河流

大湾龙河(大桥河)。

二、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标准

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

三、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示意图

蓉江新区大湾龙河调整后示意图

特此告。

  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