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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转办单第D3JX202405090028号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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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督察转办信访件

赣州市南康区蓉江新区新路村,原赣州博方新型有限公司(已搬迁)地块上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污染土壤异味刺鼻,影响周边村民。

二、整改目标

完成投诉地场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理。

三、整改措施

1.2024年5月底前,向赣州昌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下达《责

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清理生活垃圾,将场地内建筑砖渣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确保该地块恢复原貌。

2.组织人员加强日常巡查,采取定点守候、机动巡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和路段进行严密监控,定期对投诉地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5月10日,区城管中心对赣州昌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清理生活垃圾,将场地内建筑砖渣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确保该地块恢复原貌2024年5月底,投诉地点场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完成清理。赣州蓉江新区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场地内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97-8163963

联系地址:赣州蓉江新区新时代大道与春风路交界处温馨家园A1-7、8写字楼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20254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