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献生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1.案件名称:刘献生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蓉江)执法罚[2024]009号
3.相对人:刘献生
4.案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5.违法行为:刘献生存在下列行为:2023年7月27日,刘献生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柴油)经营,违法所得金额18132.66元。
6.处罚依据: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7.处罚决定部门:赣州蓉江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8.处罚决定时间:2025年1月20日。
9.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壹万捌仟壹佰叁拾贰元陆角陆分,并处人民币壹拾万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处罚结果:正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