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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诚鑫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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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诚鑫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

储存在专用仓库违法案

1.案件名称:赣州诚鑫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违法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蓉江)执法罚[2024]012号 

3.相对人:赣州诚鑫物流有限公司

4.案由: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违法

5.违法行为:赣州诚鑫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下列行为:2024年10月13日上午10点左右,该公司将危险化学品(硫化铵,共22吨,装在37个吨桶中)存放在停车场(位于江西纳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外部空地)。2024年10月15日下午,我队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及蓉江新区相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现场核实时,上述危险化学品仍然存放在停车场。综上,该公司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行为。

6.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条第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  

7.处罚决定部门:赣州蓉江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8.处罚决定时间:2025年1月20日。  

  9.处罚内容:处人民币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处罚结果:正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