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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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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1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抽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7号)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0号)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 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34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3 对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1号发布,国务院令第585号修订)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6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2019年第46号修订,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
2022年第42号修订)
4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发布)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
《国家计委关于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执法主体问题的通知》(计办经调〔1999〕346号)
5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6 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直销活动的日常监管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公布,第676号修订)
《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23号)
7 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调查 《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
8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等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公布,第721号修订)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2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9号)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7号公布,第37号修订)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0号)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4号)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6号)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7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8号修订)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5号公布,第61号修订)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3号)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令第45号)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
9 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违反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10 对商标使用行为、代理行为、特殊标志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58号公布,第651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公布,第666号、第676号、第732号修订)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22号)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45号公布,第699号修订)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2号)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令第57号公布、第86号修订,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5号修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号)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7号)
11 对商品条码使用活动监督检查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6号)
《江西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公布,第241号修订)
12 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5号)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9号)
13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84号)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2号)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1号)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公布)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0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8号修订)
《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1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兽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2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5号)
14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含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评审机构、考试机构实施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修订)
《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公布,第140号修订)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9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4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8号修订)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7号)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9)
15 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修订)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6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16 对计量器具、计量标准、定量包装计量、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国家计量局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第676号、第698号、第752号修订)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35号公布、第196号修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54号公布、第196号修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第61号修订)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2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4号公布,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6号、第196号修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8号修订)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4号公布,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6号修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1号修订)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8号)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9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0号)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2号公布、第196号修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号、第31号修订)
《江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17 对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产品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公布,第764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1号修订)
18 对工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2号)
《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号)
《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6号)
19 对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质量的监督管理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4号公布,第470号、第687号修订)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3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196号修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第61号修订)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9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20 对纤维制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21 对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第666号、第732号、第764号修订)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3号公布、第162号修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1号修订)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93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修订)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7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1号修订)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8号)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5号公布、第166号修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1号修订)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5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1号修订)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1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1号修订)
22 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国家计量局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第676号、第698号、第752号修订)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8号修订)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9号)
23 对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监督管理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