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赣州蓉江新区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详细编制《赣州蓉江新区24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并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及时在区门户网站公布。加强行政决策公开,完善会议信息公开机制,邀请区“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列席区管委会常务会议。依托权责清单,动态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
2020年,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510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324条。2020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0条;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处理决定数量4968件;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93244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量6件。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01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43条,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安全生产情况公开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申请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书等,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0年,全区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区管委会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优化信息稿件审核流程,信息稿件由镇(管理处)、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加强对稿件的规范性和质量的审核把关。区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明确更新时限要求,及时督促做好内容更新。加强对区门户网站的运营维护,邀请第三方平台定期检测涉敏信息、表述错误等问题,促进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在区门户网站规范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模块,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对接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江西政务服务网蓉江分厅,并嵌入区门户网站,扎实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配合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实现区门户网站支持IPv6访问。坚持集约化建设政务新媒体,集中力量做优做强“蓉江新区发布”等主账号,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2020年,“智慧蓉江”客户端发布信息7543条,“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96条,“赣州蓉江新区”微博发布信息2174条。完善“赣服通”蓉江分厅建设,2020年,上线126项本地个性化服务事项。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加强日常监督,规范审核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公开内容,避免出现错字、漏字、表述错误等问题,并聘请第三方平台定期开展检测。组织镇(管理处)、各部门(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15 |
10 |
2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3 |
增7 |
446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9 |
增19 |
60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27 |
增31 |
91455 |
行政强制 |
55 |
增17 |
178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 收费 |
7 |
减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1 |
0 |
0 |
0 |
2 |
1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赣州蓉江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和政策掌握不够,专业素质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存在薄弱环节,形式不够生动活泼;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下一步,我区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公开力度。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赣州蓉江新区24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汇编,在权力运行过程、政策发布解读、重点领域等方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把区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规范建设、调整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区管委会及镇(管理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加强政策解读。制定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同步开展政策解读,详细介绍政策背景、惠民举措、执行标准等内容,让群众看得懂。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依托“智慧蓉江”客户端、“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文字解读方式同新闻发布会、专题访谈等有机结合,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保障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三)强化队伍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适时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赣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赣州市各县(市、区)信息公开年报 > 蓉江新区”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赣州蓉江新区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163661。
赣州蓉江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