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党员的意见,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协助区党工委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机关单位党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科室及职能
1.综合科:
负责各类会议的筹备及会议材料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督促、催办会议的贯彻落实,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负责文件的收发工作,做好发文的审核、送批、编号、打印和收文的登记、分送、催办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机要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清退、核销和立卷归档;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复印工作。
加强与外单位工作联系,搞好科室之间协调配合,努力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负责报刊订阅工作,办公用品购买和分发以及职工福利的办理工作。
制定部门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公开招聘简章及开展人员招聘;岗位设置,各类人员的日常管理,职工奖惩等工作。
负责发放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补助等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各项资金。
2.党建科:
对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督促指导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其下属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建立换届台账,及时督促落实。
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活动,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策理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水平,指导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发展党员计划。
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抓好“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考核,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作风建设、软弱涣散党组织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执行力和效率。
组织制定人事管理政策以及规章制度。
负责部门编制管理工作,包括机构的设置、更名、调整、核编及考核等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宣传任务。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培育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三、工作时间及地点
联系方式:0797-816309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