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等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市各级领导有关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确保火灾形势平稳,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考虑
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切实摸清全区“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不断强化“九小”场所主体责任,着力压实行业部门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切实提高“九小”场所火灾防控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九小”场所一般亡人火灾,有效防范较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亡人火灾,全力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四、主要内容
《全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共七大项
第一项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按照“党政领导、消安委牵头、公安派出所靠前、场所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二项整治对象。对整治对象的定性和范围进行了说明。
第三项整治重点。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场所设置、消防安全疏散、场所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电气消防安全、用火用气安全、初期火灾处置共计八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了说明。
第四项整治措施。明确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工作事项和方法。
第五项工作步骤。综合治理行动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31日前);(二)自查自改(2024年2月29日前);(三)排查整治(2024年10月31日前);(四)巩固提升(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三个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第六项职责分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九小场所”综合治理行动中的职责范围进行了说明。
第七项工作要求。明确“九小场所”综合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和信息报送。
五、后续工作考虑加强事前工作,做好事前准备,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开展全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解读机关:赣州蓉江新区消防救援工作组
政策咨询电话:0797-732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