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负责项目开发和编制工作;负责重点工程的编制、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改革、物价、国防动员等工作;负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负责统计、调查工作。
(三)负责交通、公路等方面的工作。
(四)根据权限,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五)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科室
赣州蓉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内设7个科室,均为正股级。
(一)综合股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机关制度修订、组织人事、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公共机构节能、保文创卫、法治建设、作风建设、政务服务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印章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
3.负责上级巡视巡察等重要工作事项的协调督办,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创建工作。
4.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战线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6.负责财务管理、会计出纳工作。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股室负责人:林康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8166020
(二)发展改革股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调节经济运行。
2.承担指导全区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全区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拟订并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有关政策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工作。
3.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4.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全区卫生、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新闻旅游、民政、科学技术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全区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全区碳达峰碳中和及生态文明有关工作,推进产业结构及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6.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能源预测预警、电力需求管理及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8.贯彻执行《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价格方针、政策;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负责《江西省定价目录》在全区的贯彻执行;对列入价格监审的品种实施提价申报或备案制度。
9.研究提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建议;对各专项规划、计划进行指导、论证、协调、综合评估和衔接;研究提出相关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及意见建议。
10.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11.衔接平衡需要争取中央、省、市和安排区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12.审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
13.审核、批准全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
14.管理和协调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项目开发工作,承担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开发的统筹协调、检查考核工作。
股室负责人:余涛涛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8162039
(三)交通运输股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根据全市交通行业的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辖区邮政快递企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做好辖区内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枢纽站场、轨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并指导其养护和维护;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全区公路路产路权管理和保护;负责组织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5.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6.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技术培训工作。
股室负责人:曾衍循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8163073
(四)应急管理股
1.负责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效落实。
2.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3.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4.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5.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6.负责应急救援综合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救灾类物资的储备及区级综合物资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地震灾害预报预警、防治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推动应急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8.负责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执行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负责全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9.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股室负责人:冯君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8166157
(五)安全生产监管股
1.承担区安委会和区安委办会议组织、文件印发等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2.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3.组织实施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工作。
4.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5.组织编制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监管领域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应急演练工作。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类宣传、培训活动。
股室负责人:肖菁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8162035
(六)统计股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统计工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订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定和规划,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2.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镇(处)统计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投资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贸易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
6.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7.负责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调查等农业生产调查;实施畜牧业等农村专项调查和乡村振兴调查研究;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8.负责组织实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组织实施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住户调查样本内网购用户专项调查等住户类专项监测调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9.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类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力调查,对就业热点问题开展典型调查和分析研究;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10.承办市统计局和市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股室负责人:吴弘 职务:四级雇员、股长
联系电话:0797-8165397
(七)国防动员股(人防股)
1.贯彻执行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组织拟定我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规范性文件,拟订权限范围内相关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等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平时我区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落实国防动员需求。
3.统筹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协同组织战时转产、扩大生产军品和武器装备的相关维修保障任务,参与战略物资储备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核查工作。
4.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统筹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协同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型领域国防动员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落实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护类别和防护标准。
6.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指导全区人民防空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7.参与拟订提请区党工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研究讨论的国防动员领域重大事项建议,协调推进相关事项落实,承担区党工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等。
8.负责区党工委交办事项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事项的督查督办,组织对国防动员规划计划、重要政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国防动员任务情况开展考核评估。
9.战时和重大军事行动时,依令参与协调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及次生灾害。
10.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人武部及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股室负责人:夏照宇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8165539
办公地址: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