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报来《关于呈批赣州蓉江新区蓉江七路(赣南大道至和谐大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蓉建投字〔2021〕245号)及“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承诺书收悉。经研究,现按“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提出初审意见如下:
一、为了完善赣州蓉江新区路网功能,提升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满足居民安全出行需求,同意建设赣州蓉江新区蓉江七路(赣南大道至和谐大道)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020-360798-78-01-030633),项目建设单位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期为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南街居委会、路背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公交站台等附属配套工程。项目起于赣南大道,终于和谐大道,全长约2281米(不包含2个交叉路口长度),宽34米,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4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
四、项目总投资为24404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本初审意见不具有正式批复文件的法律效力,项目单位可凭此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报告等文本编制及招标相关前期工作。
六、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补齐“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承诺书中明确的容缺材料。如补齐的容缺材料未对初审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我局将于2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转换为正式审批文件;如补齐的容缺材料对初审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