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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蓉江新区龙口路(青阳路至潭东大道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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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723日报来关于呈批赣州蓉江新区龙口路青阳路至潭东大道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蓉字〔2021〕21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赣州蓉江新区2021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实施项目》文件要求,及关于赣州蓉江新区龙口路青阳路至潭东大道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赣蓉经发投字〔2021268)、《关于赣州蓉江新区龙口路青阳路至潭东大道段)建设工程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赣州蓉江新区路网功能,提升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满足居民安全出行需求。同意建设赣州蓉江新区龙口路青阳路至潭东大道段)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020-360798-48-01-052540,并原则同意《赣州蓉江新区龙口路青阳路至潭东大道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三、项目位于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

四、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箱涵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项目起于青阳路,终于潭东大道全长约1042.18米,宽18米,为城市路,双向车道,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0年。

六、项目总投资按4374万元控制,包括工程费用2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08万元、预备费56万元等。具体数额待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核定

七、政府投资方式为直接投资方式,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八、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根据本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审批初步设计研究阶段,应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三)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严格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

(四)项目建设阶段,请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

九、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调整申请,我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