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安全专业委员会评选工作的通知》(赣蓉安委办〔2021〕2号)文件精神,区安委办开展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安全专业委员会评选工作,经各安全专业委员会自主申报、区安委办结合日常工作审核、区安委会主任审定,评出安全生产优秀安全专业委员会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优秀安全专业委员会名单
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农林水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公示有关事项
公示期为2021年2月3日至2月4日。
公示期内如对优秀安全专业委员会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162035,邮箱:gzrjxqajj@163.com)。
赣州蓉江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