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经有关部门联合摸排,现将我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双超”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违法行为的发生。各镇(工作组)、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巡查检查,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