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以及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强力推动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着力管控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安全形势稳定。根据赣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县级党政领导领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赣市安办〔2023〕70号)和全市铁腕治安专项行动要求,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实行党政领导领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现将党政领导领衔挂点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公示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以及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强力推动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着力管控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安全形势稳定。根据赣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县级党政领导领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赣市安办〔2023〕70号)和全市铁腕治安专项行动要求,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实行党政领导领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现将党政领导领衔挂点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