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区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防汛抗旱监督电话:0797-8166157
附件:1.赣州蓉江新区2025年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赣州蓉江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