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胜而上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官之年。2021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为促进财政工作取得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要落实支部主体责任。局支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责任意识,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主要负责人当好“领头雁”,坚持责任上肩,按照“四个一”要求,定期分析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及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任务,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经常性与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做好纪实留痕工作,确保落实有力、倒查有据。
三是强化责任落地生根。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局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及时研究制定措施,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开展科室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一般工作人员动态,落实提醒责任,深化基层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促使全体干部种好党风廉政“责任田”,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二)深化学习教育,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两准则四条例”,深刻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警示教育活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全覆盖,把党的纪律教育纳入党员“每月学习日”的必学内容。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党风廉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政治信仰和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创新清廉文化载体,拓展廉政文化宣传阵地,丰富清廉教育内容,继续开展廉洁机关创建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读廉政书籍、看廉政影视、撰写廉政文章等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政素养。班子成员轮流为党员讲授廉政党课,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激发干部职工加强品行修养和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使局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营造积极向上的清廉氛围。
(三)强化作风建设,打造作风过硬队伍
一是强化各类监督。积极开展日常监督,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新规定新要求,不断完善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等。盯紧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以及“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服务对象的走访调研,对干部监督服务企业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落实纪律规定不走样。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监督执纪问责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抓好重点岗位、重要节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不正之风问题、顶风违纪行为坚持“有案必查”,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执行党的纪律、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严格责任追究。
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